从全人类历史来看,社会发展可分五阶段,但各族各地的社会不必然都一一经历之。借喻个体生命,有的幼小而殇,有的青年壮年夭折,非人人皆长寿到达高年。世界古史上正见有不少显著一时的某族某国,其后竟然从历史上消失无闻,其当初兴起的地方而今已经易主。此某族某国者在当时是大有其创造发达的社会文化,乃能有其显赫史迹的。在衰亡后,其子孙岂必全绝,不过归化到旁的社会中,多随其他社会文化或转入另一发展阶段而生活去。历史上所消失者,与其说是其血统族系不如说是其一时特有文化。还有的其族其国只见衰微却不衰亡,而后来复兴之事;亦正以其社会文化自有不绝者在,乃有以维持其一族生命于不断。像中国人(汉族)这样以其独创的社会文化绵继其民族生命,经历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,虽中间衰落式微不止一度,今天独得因社会主义的机运到来而复兴者,世界少见。
现在要问:那资以显名一时的某族社会文化,是合其前后两类而言,抑或偏重其一?可以推断回答说:既须从其合一不分以言之,却又必偏重其前一类。何以故?设非在前一类文化有其优胜处,它当时显赫事迹即无从出现。前一类文化的创造、发明、掌握运用,又必本于活泼旺盛的精神乃得。而此活泼旺盛的精神要必得力于其后一类文化,有不待言者。故此应说前后两类合一不分。但后来其社会文化卒不免于衰亡者,史实显示皆由其人精神堕落苟偷,其社会腐化解体,此则问题出在后一类文化上,后一类文化实职其咎。故知其一时制胜,偏重在前一类也。